粤海街道办事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南山区人民政府粤海街道办事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街道高度重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相关要求,运用多种载体、多个平台公开我街道相关的政府信息。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街道相关科室学习市政府办公厅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报送、审查及政务公开载体网站的维护、信息实时更新等工作。依托社区宣传栏、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街道各社区及辖区农城化股份公司政务、居务、财务、服务、企务信息。
(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升南山政府在线粤海街道子站点、粤海街道民营党建网等站点的信息更新效率,及时回复公众留言,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交流力度,扩大了市民知情权和参与权,成为辖区居民与政府进行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完善服务大厅建设、拓展行政服务大厅的服务功能,开辟电子屏幕和专门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政务信息。办事处服务大厅和各社区工作站都设有政务信息宣传栏、摆放各项政务工作指南、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行政服务大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以及张贴栏等传统方式主动公开我街道的政府信息。
(一)通过网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中通过街道政府在线、民营党建网及政务微博共发布公开信息326条;通过南山新闻网公开信息72条;通过社区党风廉政平台录入政务、居务、企务、财务等相关信息3215条,有力地促进了社区、辖区农城化股份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晶报》、《深圳晚报》、《蛇口消息报》、深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172条。
(三)通过街道、社区宣传栏主动公开我街道的政府信息。我街道通过辖区内宣传栏主动街道业务范围内与辖区企业、居民相关的政府文件以及街道人事信息,公开辖区内农城化股份公司三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口头申请2宗,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网上或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街道政府信息工作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宣传力度不够大等不足。我街道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报送面,提高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粤海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