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20万吨年粉煤灰分选及磨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珠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20万吨/年粉煤灰分选及磨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珠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20万吨/年粉煤灰分选及磨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
联系电话:0756-7716611。
传 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珠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20万吨/年粉煤灰分选及磨细工程 | 广东珠海高岚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珠海电厂西侧已征土地B区地块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建、构建筑物占地面积14171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粉磨车间2000 m2;Ⅰ级灰库(2个)、Ⅱ级灰库(3个)各20000m3,分选原灰库3000m3,分选粗灰库、分选Ⅰ级灰库、分选/磨细Ⅱ级灰库各2000m3,装船灰库1000 m3,装车灰库(4个)/卸船灰库各200 m3;另外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产品规模为分选及磨细 120万吨/年粉煤灰。项目全年工作325天,年工作时间6500小时。项目定员6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 | 施工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和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噪声、施工土建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采用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1)废水包括车间地面浇洒冲洗废水、厂区道路浇洒废水、化验室废水、设备冷却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车间地面浇洒冲洗废水和化验室废水共同排入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浇洒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经隔油隔渣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 (2)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和厨房油烟。拟采取措施:设置37台收尘器(包括气箱式脉冲高效袋式收尘器以及脉冲单机袋式除尘器)对各产尘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对汽车运输道路、厂区等无组织扬尘点定期洒水降尘;另外做好装车、卸船、粉磨车间等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厨房设置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处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尘器产生的粉尘和生活垃圾。拟采取措施:收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各生产工序;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磨机等设备。拟采取措施: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适当的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本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