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项目概况: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30日,原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北二路18号,原项目环评由珠海市南屏工业园区环保部门审批,是专业从事客车生产经营(属改装车生产项目,不是整车生产项目)的股份制企业,于2012年被银通集团全资收购,现拟整体迁建到金湾区金湖路16号珠海银通新能源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先进的动力、储能锂电池及电动公交车企业和研发中心,成功打造从整车制造到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充电设备的闭合性循环产业链,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新能源汽车5000辆,本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鼓励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可为当地带来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设项目影响:通过对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物甲苯、二甲苯、VOCs浓度增量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浓度增量较小,对敏感点其影响较小,项目建成投产后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没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到三灶镇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对纳污水体大门口水道水质影响有限;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置,没有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通过预测可知,在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噪声仍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有机废气采用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焊接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接工艺,减少焊接烟尘产生,并加强车间的通风;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在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外排废气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以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污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到三灶镇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门口水道,最终进入三灶海域。
噪声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进行治理,使厂界处的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污染处置措施:固体废弃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废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集中处置。
评价结论: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较大的经济效益。本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的环境可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对策后,可得到缓解或消除,不会周边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查阅简本方式以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简本详见以下***。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其他信息,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16号珠海银通新能源产业园内
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先生;电话,0756-8915062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电话/传真,020-8387821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主要征求有可能受项目影响范围内居民和企业的公众的意见,包括公民、法人或其它团体组织。征求意见事项:①项目周围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参与形式:采取发放调查表及网上公示的形式。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可采取传真或电话方式告知建设方和环评方。
截止时间:意见反应截至2013年11月19日。
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6日
珠海市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报告第二次公示(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