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司康悦花园45商住楼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 南通公司“康悦花园4、5#商住楼”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工程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通公司开发的康悦花园4、5#商住楼项目面积9160平方米,目前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现需完善小区道路、单车棚及停车场等配套工程,该工程预算造价262873.38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招标。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经监理和招标人审核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向中标人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批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
资金情况 | 政府投资,100%到位 | 工期要求 | 30日历天 |
入围方式 | 直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评标办法 | 最低价中标 | 招标金额 | 预算造价262873.38元 |
招标条件 | 机构: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非独立核算外地建筑企业需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以市住建局登记名单为准) 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
投标咨询电话 | 7268040曾工 7711113杨工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30000元现场查验。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市外企业须出示在我市登记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不能作为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的凭证。 7、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市外企业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的需同时加盖总公司法人章和我市独立核算法人机构法人章)并交区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存档。 | ||
备注 | 1、 2013年8月6日14时-14:30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4:30开标。投标单位超过报名、开标时间的将不受理。 2、 履约保证金30000元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起3个日历天内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3、 中标价为包干总价,中标人应自行考虑承包风险 4、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有中标后弃标记录的;②、被通报不允许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投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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