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2017年第4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审核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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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为做好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4号)规定,我局已对翠香、狮山、拱北、前山、吉大、梅华、香湾、湾仔街道办以及南屏镇政府上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331户家庭情况进行初审。现将经初审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予以公示。
名单附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
联系电话:0756-2635995
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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