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名广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正式启动
2016年3月10日上午,作为落实我区开展“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香湾街道正式启动扬名广场“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香湾街道办党工委书记黄志峰、香湾街道办主任余学旺、区食药监局局长王同兴以及扬名广场负责人、商户代表等出席了启动仪式。
扬名广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将按照“政府推动、部门指导、企业争创、消费者参与”的机制,由区食药监局和香湾街道办共同推动,香湾街道食药监所对示范街的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扬名广场管理方和各商户按照创建标准要求改造升级,争取2016年8月通过检收。这次创建活动将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全面提升扬名广场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用餐购物场所,并为我区创建“广东食品安全城市”打下扎基础。
启动仪式上,王同兴局长对扬名广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示范街的意义,强化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二是增强信心、客观把握,借鉴经验;三是狠抓落实,解决创建工作的难题;四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余学旺主任指出创建工作必须做到锁定目标、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把握工作重点,攻坚克难,才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启动仪式后,香湾食药监所还对80多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创建标准、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