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五大举措全力推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获评首届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
近年来,罗湖区积极探索、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政府采购改革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做法,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罗湖模式”,为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近日,在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组织的评选活动中,罗湖区从589个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荣获 “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县(2018-2019年度)”称号。
一、借鉴香港先进经验,全国首创“大代购”模式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为契机,以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质量、效率和廉洁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借鉴香港物料供应的先进经验,在全国首推公共资源交易“大代购”模式。
(一)组建物料供应中心,提供专业服务。借鉴香港物料供应的先进经验,整合区教育、医疗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力量,在全市率先组建区政府物料供应中心,履行政府代购职能。探索推行专业代购、协助采购等创新举措,为各单位提供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策划等专业服务。
(二)推行“大代购”机制,实现采用分离。以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为试点,推行“部门报功能、物料中心统筹、采购中心负责流程”的运作机制,实现采购方和使用方相分离(“采用分离”)的格局。通过不断调整、优化运作流程,实现“代购”与政府采购环节无缝对接,确保优质高效、物有所值。
(三)组织实施代购项目,提升节资效果。自2018年1月“大代购”模式正式运行以来,完成教育设备代购项目93 个,采购总额约1.6亿元,节约资金1200万元,节约率7.5 %。其中,近期招标完成的9所学校电脑(语音)室、4所学校电脑设备等多个批量集中项目,采购平均节资率达25.30%,节资效果显著,初步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完成医用设备代购项目350个,采购总额2.35亿元,节约资金1600万元,节资率6.8%,比全区政府采购总节资率高出1.7个百分点。
二、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全国率先推进政府合同监管改革为解决政府合同风险控制不足、履约质量差、缺乏结果运用等问题,2018年以来,我区将政府合同监管改革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一项重大举措。
(一)全国率先推进政府合同监管改革,创新设立专业机构。成立副处级事业单位区合同履约检查中心,专门负责健全政府合同监管机制、政府合同统一备案及政府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有效解决以往多头监管、业务分散,合同信息掌握不全面、履约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全国率先建立政府合同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一套完整独立、职责明晰的闭环监管机制,对政府合同进行建制度、严审核、智能化、重履约、强监管、全覆盖的全流程监管。罗湖区合同管理平台自 2018年9月上线以来,截至2019年7月19日,全区累计备案合同11450份、备案金额超220亿元、服务商3899家、录入付款进度合同7567份(占备案合同总数的 66.1%)。
(三)全国率先探索政府合同管理原创制度,实现长效管理。研究出台《罗湖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合同监管“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平台、统一备案、统一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维护政府合同合法权益。
三、创建“三个统一”模式,全省率先规范自行采购行为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操作流程不规范、竞争不充分、采购过程不公开等问题,制定统一制度、搭建统一平台、实施统一监管,有效规范自行采购行为。自行采购平台自2018年6月上线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共有189个采购单位的5331个自行采购项目通过该平台完成交易,成交金额达7.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800多万元。
(一)率先制定统一制度。全市率先出台区级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统一的交易规则,实现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同时,督促各采购单位完善内部招标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组织程序。
(二)率先搭建统一平台。依托现有的政府集中采购系统,开发上线罗湖区自行采购模块,为全区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提供统一交易平台,促进采购流程透明化、采购信息公开化、采购运作规范化。
(三)率先实施统一监管。通过自行采购平台实施的项目,其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检查情况等信息均在政府采购网公开、留痕,监管部门可对采购全流程实施监督,倒逼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依法采购、诚信经营,降低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四、构建立体监督体系,全力打造“阳光采购”新生态
在不断完善交易制度的基础上,构建纪检监察部门、行业主
管部门、社会监督、集采机构内部防控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全力打造“阳光采购”新生态。
(一)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先后制定出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行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管理办法、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推行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实现“阳光交易”。 在全市各区中率先推行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的“阳光交易”,实现招投标活动全程留痕,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公开部分)、 评标情况、中标结果等信息均可在政府采购网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方位全流程实时监督,提高评标监管水平。区政府采购中心评审区域设置无死角监控,所有项目音视频资料均保存至网络存储器。同时,通过与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联网,自动完成开评标音视频资料的远程备案,为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工作提供技术依据;监标室和观察室均配备多个高清拼接屏,开评标场景全程可视化呈现,可供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监标及社会各界人士观标,对评标过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流程的实时监督。
五、抓实诚信体系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有序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完善质疑投诉处理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质疑处理流程,加大质疑受理前与供应商的沟通力度,2018年以来共受理政府采购质疑42宗,均严格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其中,2019年上半年受理质疑7宗,较去年同期下降70%。规范投诉处理程序,依法限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给予被处罚供应商申辩申诉的途径,近两年依申请召开听证会 4次,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维护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加强供应商管理。在政府采购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聘请具有计算机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 IP 地址一致涉嫌串通投标案件的涉案电脑予以鉴定。经鉴定,查实2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依法对5家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
(三)加大政府采购执法力度,强化重点监管。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执法力量,对政府采购违法案件发现一宗、查处一宗。近两年来,受理政府采购案件数量共48宗(其中投诉8宗), 依法对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23家违法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并列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黑名单。提请市财政局对13名涉嫌违法违规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罚,并依法对教育、医疗、城管等采购大户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