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教育局分别召开民办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园安保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园安保工作,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区教育局在组织工作人员突击检查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校园安保工作及开展香洲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5月6日下午,在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香洲区民办中小学安保工作会议,5月7日上午,在香洲十一小学阶梯室召开了香洲区托幼机构安保工作会议。区教育局局长张海军、副局长黄碧溪出席了会议,区教育局社管办工作人员以及我区民办中小学举办人和托幼机构举办人、园长、香洲区学前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各片区正、副片长分别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区教育局社管办主任李锦英同志主持。区教育局社管办副主任李执政同志分别通报了近期突击检查民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校园安保工作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具体分析,并给予解决方法的指导。
会上,区教育局副局长黄碧溪同志分别布置了民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校园安保工作。首先,黄碧溪副局长逐一分析了近期发生的校园砍杀事件,找出了发生校园砍杀事件的社会原因,并提供了一系列的应对方法。然后,他对民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校园安保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保障校园安保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希望各校园到专业保安公司聘请正规的保安人员,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掌握了一定的安保工作技能,能熟练地使用各种安保器械,而且有保安公司作为联保的坚强后盾。二是组建好联防队伍。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进行值班巡逻;与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村股份合作公司联系,组建联防队;组织热心家长进行巡逻。三是按照区教育局下发的校园安全管理文件落实相关安保工作。这几年,区教育局针对全国各地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制定下发了一系列的校园安全管理文件。区教育局于2008年8月编印下发了《珠海市香洲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一书。近期,继福建南平实验小学“3.23”事件和广西、雷州、江苏等地发生了校园内外师生被砍杀的暴力事件后,区教育局分别制定下发了《关于吸取福建南平实验小学学生被砍杀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香洲区校园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香洲区校园安全维稳工作的通知》。各民办中小学、托幼机构必须按照各文件的要求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四是认真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全排查包括校内和校外,做到认真、细心,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发现一个整治一个。会上,黄碧溪副局长还对消防逃生、游泳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问题作了具体的要求。
最后,区教育局局长张海军同志作了讲话。张海军局长在充分肯定了黄碧溪副局长对民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校园安保工作提出的要求后强调,民办教育是香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是民办学校生存之本,各民办学校要牢固树立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当作“生命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共同维护香洲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为此,张海军局长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校园安保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心要细,监管要到位,尽心尽力地把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要关注到每一个工作细节,要做到多观察、多思考;要把学校作为长远的事业来做。二是尊重每一位教职员工,带好教师队伍。尊重每一位教职员工的人格,关心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为教职员工排忧解难,激励教职员工的工作潜力,让每一位教职员工心甘情愿地努力工作,保证校园内部的和谐稳定。三是切实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是学校的生命线,只有切实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才能不断延续学校的生命,才能使学校全面、健康、持续、稳步发展。(陆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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