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6个配套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主题: 关于修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6个配套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状态: 已结束
开始时间: 2018-09-12
结束时间: 2018-09-21
电子邮箱: lh_czcgb@szlh.gov.cn
内 容:
为加强我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保障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顺利进行,根据《罗湖区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情况,经过系统地梳理和整合,我单位对《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6个配套文件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对不相适应的细节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删除,对与市里规定有多处冲突的及确实难以实施的配套文件整篇删除。现将修改后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4个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
特此公告。
部门回应:
为推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区法制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履行相关程序的要求,区财政局于2018年9月12日在本网站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4个配套文件的意见,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
期间收到了2条意见建议,包括:(1)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工作,建议增加采购单位的合同公开职责。(2)建议明确采购单位可以自主选择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
上述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了社会公众对《办法》的重视和关心。区财政局进行了整理分析,经研究,对两条建议予以采纳,并对《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