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香洲区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2号)精神,我国从2017年10月1日起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因应建设单位诉求,我局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标准及应当遵循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梳理,结合工作实践,编制了《香洲区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版)》,现公开发布,供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参考。
***:香洲区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版)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