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再创香洲检察新局面
11月25日,在香洲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珠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香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彭小明同志以96.5%的得票率当选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1月30日,经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彭小明同志为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此前,在香洲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香洲区院检察工作报告也全票获得通过。
在香洲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分组讨论期间,香洲区院派出九名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的九个代表团旁听人大代表对香洲区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同时积极做好对人大代表关于报告的解答解释工作。据反馈:区人大代表们都认为检察工作报告内容详实、精炼、准确反应了2003年以来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人大代表们认为,2003年以来香洲区检察院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有四方面的“体现”:一是区检察院的各项检察工作能紧紧围绕区委部署,为全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体现了自觉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如永丰村案件及湾仔、北岭村案件的办理等等。二是区检察院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方面做出了特色,积极探索并实践刑事和解政策,体现了“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执法理念。如邻里纠纷案件的处理及中学生盗窃案的办理等等。三是区检察院快捕快诉犯罪嫌疑人,社会反映良好,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四是区检察院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任务完成好,体现了检察干警整体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在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人大代表们对香洲区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彭小明同志表示,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切实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通过努力,进一步树立好“香洲检察”这一品牌,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