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开展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于3月15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该《条例》,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该《条例》的认知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3月14日上午,香洲区在柠溪文化广场开展《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由区人大法工委、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物业办和翠香街道办事处联合主办,社区法律顾问和香洲区法律服务志愿队积极参与了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共建和谐文明香洲”为主题,通过悬挂横幅、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律师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生动活泼地宣传了《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更是把活动推向高潮,现场活动气氛热烈。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民法总则》、《人民调解法》等相关宣传资料800多份,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香洲区多措并举,多角度、宽领域地宣传了《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一是通过新兴媒体加强对《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香洲法宣”微信公众号近期不断加大对《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二是通过传统媒体加强对《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3月12日中午12时零五分“法治香洲”栏目第十一期在珠海广播电台“先锋951”开播,嘉宾就《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通过电波与听众进行交流。三是编印普法手册。区普法办近期编印了2000本《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各司法所免费向群众派发。四是通过社区普法扩大该条例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香洲区“法律顾问进村(居)”项目的社区律师在社区开展法治讲座,采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向社区群众宣传该条例。
《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物业管理发展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在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该条例的实施为珠海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人民群众关心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作了相应规定。通过广泛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形成共识: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此次宣传活动增进了广大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了解,引导市民进一步参与物业管理、支持物业管理,提高广大市民在物业管理方面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