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共青团福田区委副书记公告
公开选拔共青团福田区委副书记
公 告
为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共青团福田区委副书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为了拓宽选人渠道,选准配强团区委副书记,按照选拔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把政治坚定、思想解放、锐意进取、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拔职位
公开选拔共青团福田区委副书记1名。
三、选拔范围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
四、选拔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含32周岁);
3、任正科级1年以上或任副科级4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06年5月31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五、选拔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团区委副书记,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录用等办法进行。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22日—25日;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委办公大楼17楼1713室,联系人:余 杰,电话:82918333—1723);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填写《福田区公开选拔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表格附后或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上),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交组织部干部科;交近期大1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5月26日,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达到10:1以上方能组织考试,低于10:1比例的,须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进行。
(三)笔试
5月27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依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大纲》要求,注重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担任团委领导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5月28日下午2:30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观察判断能力、执行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确定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加权统计为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七)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
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公选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
(九)决定任用
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向区委提出任用建议。经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采取差额方式对所有考察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以应到会人员超过半数赞成为通过。
(十)公示和试用期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全区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六、严格纪律,加强监督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完成。
附:《福田区公开选拔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福田区委组织部
200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