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情系学前教育共谋和谐发展——区教育局召开2012年香洲区托幼机构园(所)长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珠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提升香洲区学前教育的办园层次和水平,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优质、均衡、健康发展,2月28日~29日,香洲区教育局召开了2012年香洲区托幼机构园(所)长研讨会。区教育局局长谢建三、副局长黄碧溪出席了会议,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区学前教育协会正副会长以及香洲辖区托幼机构园(所)长共1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区教育局副局长黄碧溪同志主持。首先,区教育局局长谢建三同志阐明了召开这次研讨会的目的,并请各园(所)长就如何落实珠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规范我区托幼机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接着,区学前教育协会正副会长、各片区园(所)长代表共40多人畅所欲言,依次有序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区教育局副局长黄碧溪同志就校园闭路监控、重大安全事故报送、收费项目、违规招收学前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黎文剑同志就进一步规范辖区托幼机构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为托幼机构提供高效、贴心、周到、热情的服务;二是全面提高托幼机构保教人员的素质,提高托幼机构园(所)长的管理水平;三是做细、做实托幼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一丝不苟,一抓到底;四是规范托幼机构的收费管理工作。
最后,区教育局局长谢建三同志对各托幼机构园(所)长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具体的解答,并就进一步提升香洲区学前教育的办园层次和水平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突出“健康成长”的办园方向。托幼机构不是大学,不是研究院,要按孩子的心理、生理发展阶段办学,按步就班,不能拔苗助长,要有教育情怀,有一辈子的事业心。二是贯彻“百花齐放”的办园方针。对不同层次的托幼机构都给予扶持,既要雪中送炭,也要锦上添花,各层次互补共存,公、民办齐发展。三是推动“行业自律”的办园方法。办好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行业带动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影响和带动托幼机构良性发展,正确处理盈利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确保孩子身心健康成长。通过行业协会的民主自治,不断改革创新,成立管理团队(即服务团队)和教育教学团队(即名师团队),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优质、均衡、健康发展。
同时,谢建三局长就进一步推动辖区托幼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严禁托幼机构“小学化”。托幼机构不能用小学的教学模式,要按孩子的发展阶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二是走“特色化”路线。办出自己的特色,办出自己的品牌,才能保持自己的事业持续发展。三是调动最关心孩子的人来监督安全管理工作。最关心孩子的人是家长,发挥“家”和“园”互动形式,合理安排家长进入园所监督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