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用好特区立法权为全省提供有益经验
1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珠海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围绕工作报告内容积极踊跃发言,既肯定成绩,又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份高举旗帜、维护核心、服务大局、汇聚民意的好报告,高站位体现了政治导向、人民导向和法治导向。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在配合疫情防控完善法治、服务“双区”建设推动法治、关注民生保障加强法治、结合民法典颁布宣传法治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敏表示,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和基层人大建设等各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疫情大考中体现了新担当新作为。2021年工作安排合理具体,符合新使命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建议支持珠海立足重要领域,充分运用立法权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为全省立法提供有益经验。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英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大局意识、重视基层的鲜明导向。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为指导,切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以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助力珠海“二次创业”加快发展。加强人大工作协同,积极指导和推动区、镇(街)人大工作深化发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对我们的工作生活有着巨大影响。如何更好地施行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
省人大代表、市关爱协会会长崔云香以珠海的民法典“第一案”引出了这个话题:一名12岁女孩玩蹦床时不慎受伤,虽然民法典规定“自甘风险”规则,但监控视频里显示现场还有其他穿着校服的学生也在作出危险动作,却无一名工作人员制止。最终,法院判决经营者也要承担20%的责任。法官现场还给各方发了判后寄语,鼓励女孩勇敢成长,提醒家长和经营者做好安全防范。在崔云香看来,这正是情法交融的最好体现。她建议,坚持情理与法理相结合,加大普法宣传,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切实保护人民权益。
崔云香的分享引发不少代表的共鸣。在省人大代表、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凌看来,案例正是最好的普法宣传,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列举了大量案例,是一个好的示范。“今年民法典开始实施,大家对于法典中的条文都还很陌生,建议大力宣传高空抛物、居住权等各种与民生相关领域的‘第一案’,加强群众对民法典的了解。”徐凌说。
省人大代表、丽珠医药集团研究院副院长侯雪梅指出,很多企业都通过具体案例,才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建议加强对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收集、分类和宣传工作,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结合基层履职经历,代表们还提出了不少针对性建议。省人大代表、平沙镇第二中学副校长梁真建议,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注重情理法结合,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省人大代表、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政府规划编制和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裕娟建议,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自然资源保护合力。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