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的和谐与整洁需要市民支持和理解
2011年5月20日8时许,小贩沈某在上沙超市对面摆地摊售卖玉米,上沙市政部管理员严某见其已是多次乱摆乱卖,便上前收缴其玉米等。在收缴的过程中,沈某见其物品给没收,便上前抢夺其玉米。上沙市政部管理员用手阻挡小贩的抢夺行为。在这抢夺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肢体的冲突。
调解过程:经过调查查明,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分别对双方做了半天的思想工作,首先肯定城管的执法行为,但执法方式有待商榷需要改进;沈田养在道路上乱摆乱卖,要服从市场秩序的行政管理。不听安排应给予批评教育,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其抢夺行为才导致该事件的发生。但沈某声称自己的脖子给市政管理员严某打伤了,经过协商,严某同意沈某去医院进行验伤,若沈某脖子是在严某执法过程中所致,严某愿意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过三个小时左右的看病检查,福田区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得出结论:沈某的脖子只存在皮外伤,而无伤及其它要害。谁导致的伤无法确认。在进一步的协商之后,双方达成共识。
调解结果:严某为其执法方式对沈某进行赔礼道歉,沈某在医院看病检查所花费用由其自己承担,双方今后互不追究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