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申报经济发展资金保增长奖励项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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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辖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修订稿)》及系列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决定集中受理有关总部经济、更新改造、高端服务业(不含信息服务业部分)2009年度保增长奖励项目,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31日;
二、请认真对照有关政策及2009年本企业已申报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三、请备齐相关纸质材料报送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47号窗口;
四、我局未委托也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相关申报手续,请各申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自行申报;
五、我局咨询电话:82978035;投诉电话:82917***5。
福田区贸易工业局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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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3:46: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