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增城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增府办函〔2019〕82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增城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增城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区财政局(区国资局)主要领导任副召集人。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开发区发改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区法院、区税务局、荔城街、增江街、朱村街、永宁街、荔湖街、宁西街、新塘镇、石滩镇、仙村镇、中新镇、派潭镇、正果镇、小楼镇。
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制定“僵尸企业”出清重组的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涉及区国资所出资国有企业股权变更和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负责研究“僵尸企业” 出清重组涉及区国资所出资国有企业职工安置事项;统筹协调“僵尸企业” 出清重组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局)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负责协调督促有关国有企业落实“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解释“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政策;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汇总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承担联席会议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