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法官管理制度和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明晰审判权责,加强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威信和办案水平,我院近期拟实施审判长负责制改革。为扩大审判长选任的公开性和民主参与,提高选任公信力,真正把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良好,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高素质法律人才选拔到审判长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和我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总体方案》,我院决定在全市公开选任审判长。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审判长名额
本次公开选任审判长5名,从报名的人员中通过工作业绩考评、面试(业务能力测评)、选任委员会票决等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人选。
二、参选条件
(一)参选审判长应当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初任法官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本市国家机关公务员身份,在本市其他法院、检察院或国家机关中具有五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历;
4、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5、年满32周岁(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长职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选审判长: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3、需要任职回避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7月6日—7月12日(周末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获奖情况表及相关证书等文件原件,现场核对后收取复印件。(报名表格可在本院网站查询和,网址http://www.ftcourt.gov.cn);
(四)报名地点:福田区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公室(深圳市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908室);
报名者报名后可获取详细选任程序资料。联系人:刘源源,冉玉。联系电话:82917681,82976260。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