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
辖区各瓶装燃气企业: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中开展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建燃〔2016〕4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福田区开展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扎实开展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工作,坚决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切实落实闭环管理,有效防范瓶装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福田区住建局燃气行业规范经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刘军任组长,副局长霍君任副组长,局燃气办、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各瓶装燃气企业、燃气行业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燃气办,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定期总结、通报工作进展等。
三、工作开展时间
从即日起截止到12月底。
四、重点范围
严格按照《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和《深圳市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等,集中开展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专项行动,重点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
五、工作措施
(一)各瓶装燃气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五落实”(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瓶装燃气规范经营的重要性,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本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加大安全资金投入,确保钢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全面提升本企业经营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各瓶装燃气企业要在做好自身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和开展深入社区的安全用气宣传活动,提升瓶装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减少和防范用气事故的发生。
(三)各瓶装燃气企业要认真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工作,把任务分解到站点、到人,同时、把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入户安全检查的机会,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和日常自检方法,指导提高用户安全用气能力,及时整改用气安全隐患。专项行动总结于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合并报我局。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