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珠教基〔2021〕5号)
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教育局,市属各普通中小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珠海市2021-2022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校历》(***1)和《珠海市2021-2022学年普通高中学校校历》(***2),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我市普通中小学校校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二、各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要求,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可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活动、生涯规划等形式,丰富学生校内生活。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校历、作息时间、课程计划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珠海市2021—2022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校历.pdf
***2.珠海市2021—2022学年普通高中学校校历.pdf
珠海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