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2〕1611号)精神,现将有关审验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验时间:《道路运输证》签注有效期满的前2个月内。
二、审验地点:
1.市区业户和车辆,请到梅华西路62号市交通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电话:2519898。
2.斗门区业户和车辆,请到斗门区交通运输局一楼办理,电话:5522080。
3.金湾区业户和车辆,请到红旗镇广安路10号金湾交管总站办理,电话:7791623。
4.粤澳出入境的客、货车辆,请到拱北侨光路266号拱北口岸交管所办理,电话:8886915。
三、提交资料:道路运输证原件及IC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的原件,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客车或危运车承运人责任险投保凭证(原件与复印件),车辆技术档案,GPS检验证明(客车、危运车,总质量1200kg及以上货车);危运罐车罐体检验报告原件,违法违章案件办结相关资料。
四、逾期审验的,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在本市违法经营且未结案的,请到市交通执法局违章处理科(上冲交通综合管理大楼一楼)处理后,方可办理年审手续。
具体文件要求,请到各辖区服务窗口查询,或者浏览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zhjt.gov.cn。
特此通告。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