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委员增补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市教育研究中心,市属各学校: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委员增补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6〕12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新增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委员,调整中小学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委员,并于6月10日前将新增、补充和调整材料报我局组织人事科。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新增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评委会、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评委会评委库委员入选条件,按珠人社〔2016〕124号文要求执行。
二、新增中级评委会评委库委员(中等职业学校讲师系列)要求具有较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具备本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担任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
欢迎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的在职人员申报入库。
三、原评委库在库委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调整:
(一)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
(二)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的;
(三)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
四、推荐人选材料
(一)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1份;
(二)推荐人选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一式1份。
珠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5日
(联系人:曾文兴,电话:21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