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2019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地块位于聚龙路(规划)与岭屋路(规划)交汇处的西南侧,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2***6平方米,容积率为2.0。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加快石井街道派出所建设,推进项目顺利落地,将[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行政管理用地(GIC1),调整后,行政管理用地(GIC1)面积6984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5662平方米,地块原规划的12班幼儿园调整至周边04-20地块。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4.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271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四、展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8月25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18(请注明“公众意见”字样)。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34
***:
1.公众意见征询表
2.关于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19年7月27日
***
1.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2.关于坪山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04-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