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1718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17、-18地块已按程序开展个案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1-17、-18地块位于将石上石家社区通兴路与周家大道交汇处西北侧,面积分别为50404平方米、43840平方米。其中01-1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备注“现状保留”,现状为居民点;01-18地块规划为发展备用地(E9),备注“规划(远期宜发展职业教育、产品研发、居住等产业基地配套功能)”,该地块上覆盖有2006-60M-703、-704号非农建设工商用地方案。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在01-17、-18地块内增加两条分别为12米、7米宽的市政道路(具体线位详见附图)。
(二)依据增加的两条市政道路划分地块边界,01-17地块划分为01-17-1和01-17-2地块;01-18地块划分为01-18-1、01-18-2、01-18-3、01-18-4地块。
(三)01-17-1地块面积2742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在配套设施项目中配置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现状保留”。
(四)01-17-2地块面积118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备注“现状保留”。
(五)01-18-1、-2、-3、-4地块面积分别为7704平方米、6769平方米、5879平方米、22281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4.0,备注由“规划(远期宜发展职业教育、产品研发、居住等产业基地配套功能)”调整为“依政府批件”。
(六)在01-18-1地块配套设施项目中配置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200平方米,备注“依政府批件”;在01-18-2地块配套设施项目中配置公交首末站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800平方米,备注“依政府批件”;在01-18-4地块中配置公交首末站18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2000平方米,备注“依政府批件”。
三、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30天(2016.5.12 -2016.6.10)。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发布: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我局一楼办文大厅
3.光明新区金辉路6号公明办事处
4.光明新区公明将石上石家社区调整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3.http://www.szgm.gov.cn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四、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X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更新整备科
联系人:邓富文
联系电话:27402695
***:[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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