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交办问题办理情况20180607
序号 | 所在地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督办要求 | 具体整改措施 | 责任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完成整治 | 整治工作进展 |
1 | 斗门区 | 在黄杨泵站一级保护区内发现三家企业:冯友水泥制品厂、福华润石膏厂、新荣腾虾苗厂 ,未在珠海市上报的问题清单内。 | 限期一周内将黄杨泵站一级保护区内的3家企业拆除到位;各区进一步组织力量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限期拆除或关闭。 | 1、依法对冯友水泥制品厂、福华润石膏厂、新荣腾虾苗厂进行清拆,清拆完毕后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2、斗门区在全市内率先安排专项经费拟于近期委托科技机构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普查工作,利用无人机等先进手段彻底排查所有污染源以及隐患问题。 | 斗门区政府 | 2018年6月1日前彻底完成3家企业的清拆工作,7月前完成场地平整。 | 否 | 1、至6月1日上午虾苗场、砖场、石膏厂、蘑菇场均已基本完成场地清拆,清运工作基本完成。2、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普查工作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 |
2 | 斗门区 | 在珠海市斗门区平岗泵站二级保护区内发现一家化工厂,未在珠海市上报的问题清单内。该企业名称为珠海市斗门联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设备,未切断电源,有化工原料,地面有大量油污,储存大量化工原料桶,散发剌激性气味,存在大量固体废物(是否危险废物有待鉴别)。 | 限期一周内依法将该企业拆除到位。 | 1、立即对联合新材料公司场内原料、废桶、油污等进行清理; 2、分阶段拆除和搬迁联合新材料生产设备。 | 斗门区政府 | 1、6月1日前完成场地内原料、废桶、固废等清理; 2、6月1日前拆除锅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其余设备将于8月前彻底拆除并搬迁完毕。 | 否 | 已基本完成场内废桶原材料清理工作,锅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已基本拆除。 |
3 | 斗门区 | 珠海市斗门区竹洲头泵站二级保护区内有5个村庄生活污水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未排至保护区外。 | 各区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保护区内不得存在污水排污口。 | 1、经核实,督查组反映的五个村实际上为一个名为丰洲村的行政村,该行政村下属包括布洲、竹洲、泗益、禾丰四条自然村,其中禾丰村及竹洲村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外。 2、斗门区政府正加紧组织专业人员论证比选短期内能取得明显成效的改善方案。 3、各区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保护区内不得存在污水排污口。 | 各区政府(管委会) | 1、6月1日前斗门区形成初步解决问题方案; 2.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 否 | 目前已研究出将布洲 、泗益污水处理站点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官网工程引至水源保护区外排放的初步方案。 |
4 | 斗门区 | 珠海市斗门区龙井水库保护区标志牌锈蚀严重,2013年重新划定一级保护区后,原有的二级保护区标志牌未拆除,未重新进行规范化建设。 | 各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内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整治,确保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 1、2018年5月29日前斗门区组织人员完成对龙井水库等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建立情况进行排查; 2、2018年6月1日前对发现的不按规定设立的标志牌进行拆除或更新 3、各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内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整治,确保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 各区政府(管委会) | 1、2018年5月29日前斗门区完成排查; 2、2018年6月1日前斗门区完成问题标志牌整改; 3、2018年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 是 | 斗门区已立即对龙井水库不符合规定的标志牌撤出,一并赶制其他保护区排查出来的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标志牌,已完成整体更换。 |
5 | 高新区 | 珠海市香洲区杨寮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有一个抢修队宿舍,有四五个油烟机排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保护区内。 | 立即将抢修队宿舍列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尽快制定整治计划,限期依法拆除或关闭。 | 组织拆除。 | 高新区管委会 | 已完成。 | 是 | 已完成。 |
6 | 高新区 | 在杨寮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紧邻一级保护区)有一家生产桶装水企业,名为珠海市凤凰山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桶水,该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保护区内沟渠,洗桶水经简单沉淀后排入保护区内,运输车辆约一万辆次/年。 | 立即将珠海市凤凰山饮用水水有限公司列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尽快制定整治计划,限期依法拆除或关闭。 | 督促企业在2018年7月底前停产关闭。 | 高新区管委会 | 2018年7月底前停产关闭。 | 否 | 5月30日,区管委会领导约谈市水控集团和珠海市凤凰山饮用水有限公司,要求尽快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尽快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内完成整改。 |
7 | 香洲区 | 华发•水岸一期项目(己建成)。 | 建议珠海市政府责成香洲区立即将广昌泵站二级保护区内问题列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尽快制定整治计划,限期依法整治到位。 | 加强华发水岸小区环境监管,确保小区生活污水100%收集排入市政管网,二级保护区范围严禁设置排污口及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 香洲区政府 | 6月1日前制定华发水岸小区监管方案,监管常态化。 | 否 | 华发水岸小区生活污水已纳管,排入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转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
8 | 香洲区 | 碧桂园香琴花园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己打桩,现场正在施工。 | 建议珠海市政府责成香洲区立即将广昌泵站二级保护区内问题列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尽快制定整治计划,限期依法整治到位。 | 依法开展调查整治,要求碧桂园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严禁设置排污口及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 香洲区政府 | 6月1日前公告碧桂园香琴花园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无效,6月底依法完成调查整治。 | 否 | 香洲区环保局已对碧桂园项目环评登记表自行备案作无效公告,5月31日市环保局已对碧桂园香琴花园项目作出责令停工决定书。5月31日和6月1日,香洲区领导到碧桂园项目、洪湾渔港项目现场督办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抓紧落实整改。目前,区环保局正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对碧桂园项目在保护区的面积进行踏勘测量,以便下一步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
9 | 香洲区 | 珠海洪湾中心渔港配套工程工棚内有100余人居住,有生活污水和餐饮油烟在保护区内排放。 | 建议珠海市政府责成香洲区立即将广昌泵站二级保护区内问题列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尽快制定整治计划,限期依法整治到位。 | 立即将洪湾渔港工地工棚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洪湾中心渔港于8月底完工时,立即拆除工地工棚;加强周边环境整治,清理现场残余垃圾,做好裸土绿化,提升整治效果。 | 香洲区政府 | 6月5日前责令洪湾渔港建设单位做好整改,6月10日前将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 否 | 5月30日,香洲区环保局已对洪湾渔港建设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5月31日和6月1日,香洲区领导到碧桂园项目、洪湾渔港项目现场督办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抓紧落实整改。目前建设单位格力地产公司正在建设临时污水管道,尽快接入市政管网,避免生活污水排入保护区范围。 |
10 | 斗门区 | 有一个大型装卸砂石的码头和砂场,现场有多艘船只在作业,现场存有大量机器设备,有一个约10t的油罐、润滑油桶4个、江边有柴油桶和发电机,有餐饮油烟排放,生活污水直排水体。 | 建议珠海市政府责成斗门区立即将广昌泵站二级保护区内问题列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尽快制定整治计划,限期依法整治到位。 | 清理堆砂和平整场地,工人临时生活场所搬离水源保护区,停止餐饮油烟排放和生活污水直排水体。 | 斗门区政府 | 已完成。 | 是 | 5月30日,斗门区水务局已责令整改。至6月1日上午已清理堆砂和平整场地,工人临时生活场所已搬离水源保护区,停止餐饮油烟排放和生活污水直排水体。 |
11 | 香洲区 | 检查发现,珠海大桥穿越珠海市香洲区广昌泵站二级保护区,未建设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污染防护设施,未单独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建议珠海市政府责成公路局加强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线路的风险防范,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珠海大桥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建设,编制应急预案。 | 完成珠海大桥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建设,编制应急预案。 | 市公路局 | 2018年10月底前 | 否 | 正组织相关设计单位研究整改方案,同步开展编制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