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06地块调整的公示
为落实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解决学生就近入学问题,拟对[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06地块规划调整,将05-06地块由初中(36班)、高中(24班)调整为初中(36班)、职业高中(48班),相关规划调整详见***:《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展示》([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06地块)。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13年7月13日至8月11日,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进行报批。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地点:1、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3、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1、[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06地块修改示意
2、法定图则公示意见征集表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28905795;传真:28918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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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图则公示意见征集表(网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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