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异地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
9月3日,珠海市司法局通过12345热线中心收到一封感谢信,表明受援人(原籍哈尔滨)在2012年5月23日在珠海确诊为***症病人,但原制定的特定病种参保人享受高额病种门诊报销待遇相关规定导致受援人少报销了一万五千元的门诊药费。受援人期间回到哈尔滨休养,并从2013年3月开始多次通过网络平台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2017年8月尝试来到珠海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受到了热情接待并积极帮助,通过司法救助途径解决其诉讼请求,并对此表达感谢。
近年来,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大力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主动细致服务受援人,打造异地务工人员绿色服务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开辟“外来务工人员绿色服务窗口”,对外来务工人员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精简审批程序;先行受理申请和指派律师,提高服务效率;对取证困难的当事人,视情给予代书、维权指引、代理交涉、帮助取证等援助;增设“党员志愿服务岗”,为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到法律援助窗口寻求法律援助的异地务工人员及时提供服务。
2018年至今,我市共办理异地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766件,占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79.1%,提供来电来访咨询6120人次;受理5人以上集体案件29宗、30人以上集团案件9宗,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