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变更G131110109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深圳市深宇置业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宗地号:G13111-0109)位于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中路与兰景路交汇处东南角,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5572.52平方米。现该司因企业发展需要,申请变更《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PS-2015-0007号)中约定的建筑指标要求。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新的建设指标及要求公示如下:
宗地号 | G13111-0109 | 用地性质 | 普通工业用地 |
总用地面积 | 55572.52㎡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1412.91㎡,绿地面积4159.61㎡ | ||
一、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 1、建筑容积率≤2.9; 2、建筑面积:149097㎡ 其中:已建:厂房32801.38平方米,宿舍6393.77平方米,食堂及职工活动中心2369.21平方米,办公2480.72平方米;新建:厂房71566.62平方米,宿舍31***2.3平方米,食堂956平方米,商业887平方米; 3、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 4、建筑覆盖率≤50%; 5、建筑高度或层数:多层、高层。 | ||
二、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布局 | 1、建筑退红线和总体布局要求: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 2、总体布局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 3、绿化覆盖率≥30%。 | ||
三、市政设施要求 | 1、车辆出入:北侧锦绣中路、南侧规划二路(开口采用坡化处理,不得破坏人行道标高的延续性); 2、人行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 3、机动车泊位数:445辆。 | ||
四、备注 | 1.本许可对应G13111-0109号宗地。 2、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规定,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一星级或者深圳市铜级的要求,鼓励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二星级以上或者深圳市金级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 3、须按机动车停车位数量10%以上标准配建充电桩,剩余机动车停车位须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4、原深规土许PS-2015-000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项目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ps.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28297840
传 真:28297911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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