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整治违法建筑违法用地专项工作简报第52期
珠海市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周报
(2013年4月27日—5月10日)
上两周,我市城管执法系统依法整治拆除违法建筑82宗,面积20427.2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
地区 | 查处违法建筑情况 | 拆除违法建筑情况(包括未立案) | 控停违法建筑情况 | 排名 | |||
宗 | 平方米 | 宗 | 平方米 | 宗 | 平方米 | ||
香洲 | 5 | 95.05 | 13 | 10773.25 | 0 | 0 | 1 |
高栏 | 60 | 9125 | 58 | 8978 | 2 | 147 | 2 |
斗门 | 0 | 0 | 7 | 520 | 0 | 0 | 3 |
高新 | 4 | 410 | 4 | 156 | 2 | 266 | 4 |
金湾 | 11 | 472 | 0 | 0 | 11 | 472 | 5 |
横琴 | 0 | 0 | 0 | 0 | 0 | 0 | 6 |
万山 | 0 | 0 | 0 | 0 | 0 | 0 | 7 |
合计 | 80 | 10102.05 | 82 | 20427.25 | 26 | 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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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洲区执法分局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情况
上两周,立案查处违法建筑5宗,面积95.05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3宗,面积10773.2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山中队立案查处违法建筑1宗,面积3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3宗,面积10030平方米,其中新建1宗,面积30平方米。
4月26日,中队拆除前山长沙工业区内临时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4月28日,拆除前山漾湖明居2栋3单元601房建设的永久性建筑,面积30平方米;5月2日,拆除前山长沙工业区内临时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二)香湾中队立案查处违法建筑案件1宗,面积60.05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2宗,面积18.25平方米。
4月28日,拆除鹏程花园一楼单车房住户私自搭建遮雨篷和厕所,面积12.25平方米;5月3日,中队拆除神前路6号浅水湾山庄一期9栋楼下搭建临时窝棚,面积6平方米。
(三)吉大中队拆除违法建筑2宗,面积195平方米。
5月2日,拆除吉莲市场周边乱搭乱建1宗,面积130平方米;5月7日,中队拆除九洲大道东1269号云海酒店附楼“30海里创意海鲜餐厅”在四楼楼顶两个电梯之间新加建铁支架玻璃房,面积65平方米。
(四)湾仔中队拆除违法建筑4宗,面积130平方米。
4月27日,拆除南湾大道中央十字门第一期路旁窝棚和集装箱,面积220平方米;拆除南湾大道边防大队对面废品收购站的窝棚和集装箱,面积140平方米;拆除景富公司在南湾大道与中富路交汇处的窝棚和集装箱,面积170平方米。
二、金湾区执法分局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情况
上两周,查处违法建筑11宗,面积约472平方米。其中控停违法建筑11宗,面积约472平方米.
三、斗门区执法分局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情况
上两周,拆除违法建筑7宗,面积520平方米。新办报建32宗,报建面积5241.42平方米。
4月28日,井岸镇联合井岸城管执法中队分别拆除东风村1巷20号的围墙和水泥墩,面积20平方米;拆除坭湾村畜牧站楼下“高佬大排档”及“生记火锅”临时搭建物,面积60平方米;4月29-30日,井岸城管执法中队拆除珠峰大道华发水郡对面临时建筑3间,拆除面积90平方米;5月3日,拆除珠峰大道华发水郡对面违法建筑,面积250平方米;5月7日,拆除西埔村领寓背后临时洗车场,面积100平方米。
新办报建32宗,面积5241.42平方米。其中:井岸镇办理报建5宗,面积750.99平方米;白蕉镇办理报建9宗,面积2578.86平方米;莲洲镇办理报建18宗,面积1911.57平方米。
四、高新区执法分局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情况
上两周,查处违法建筑4宗,面积41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 4宗,面积156 平方米;控停违法建筑2宗,面积266平方米。具体如下:
4月28日,金鼎中队拆除李社权在金鼎下栅下村南星街113号西北侧加建的违法建筑,面积136平方米;5月6日,金鼎中队拆除金鼎官塘文体会东侧违法搭建的围墙,长15米,高0.5米;5月6日,金鼎中队拆除刘冬云在金鼎上栅68路汽车总站旁搭建的铁皮棚,面积8平方米;5月9日,金鼎中队拆除谭勇亮在永丰幸村路口汇客食店边搭建的铁皮棚,面积12平方米。
五、高栏港区执法分局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情况
上两周,查处违法建筑60宗,面积9125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58宗,面积8978平方米;控停违法建筑2宗,面积147平方米。
4月30日,平沙中队依法对前西社区前西直属队当事人林某违法搭建的砖墙实施清拆,面积为32平方米;5月6日,平沙中队依法清拆南新社区南新大道旁的木棚,共清拆12个,面积合计120平方米;5月8日,机动(港区)中队依法对高栏港区环岛中海油LNG对面山边的板房、砖墙铁皮房等违法建筑实施清拆,面积共200平方米。
会同南水镇政府以村为单位对高栏村村民宅基地进行梳理,责令村民补办房屋报建手续55宗,面积8626平方米。
六、下周工作重点
(一)继续加强对农村违法建设的监控,引导村民办理报建手续 。
(二)继续加强对新建违法建筑的巡查力度,坚持发现一宗,拆除一宗。
(三)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逐步进行清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