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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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废弃物运输单位:
根据市、区关于开展“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为规范建筑废弃物管理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消纳应当依法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应当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
二、施工工地施工期间,应按规定采取洒水降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措施防尘降尘,车辆装载后符合密闭要求,冲洗干净。
三、城管执法机关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处罚力度,每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统一执法行动,依法从严查处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和施工工地扬尘的违法行为,并将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录入征信平台和进行公示。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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