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10号提案答复的函
珠府函〔2021〕108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
会议第20210210号提案答复的函
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在珠海创业研究的提案》(第20210210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共建港澳科技转化平台的建议
我市认为,该建议对进一步促进港澳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中心建设具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港澳科技转化平台建设。
(一)完善相关政策措施。2020年7月1日,印发《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七个部分二十条,给予包括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港澳科技成果转化、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等三方面配套扶持,采取“奖励补助”“事后补助”“配套补助”等补助方式,为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用于支持分支机构的建设和科研活动;对港澳人士或港澳机构在珠海成立企业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采用竞争择优评选方式,入选的项目最高支持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立项项目配套申报单位,最高给予2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共对7个项目予以支持,资助总额620万元。
(二)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一是依托横琴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港湾一号科创园等平台载体,加快港澳科技人才、科研成果等高端资源集聚。二是我市作为澳门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地落户的唯一地市,已成功引进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模拟与混合信号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国家重点实验室、智慧城市物联网国家重点实验室、月球与行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分支机构落户横琴。加快澳门高校科研资源转移转化,促进珠澳产学研合作,探索实施“澳门资源+横琴空间+开放人才+政策支撑+成果共享”等多元合作模式。三是支持澳门大学—华发集团联合实验室建设,筛选了13个来自澳门大学的科创项目来珠海开展应用试验,探索推动澳门大学科研成果在珠海产业化落地。粤澳先进智能计算联合实验室、粤港水安全保障联合实验室,入选2020年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各获得500万元资金支持。四是珠海澳大科技研究院已完成一期建设,成功孵化“珠海市迪奇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澳门大学毕业生团队首次入股创立的公司,并获得了来自澳门的千万级人民币风险投资。五是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造集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发布等核心功能为一体的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交易平台,目前平台注册会员数超过63万人,累计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规模突破10亿元。六是举办第二届中国横琴科技创业大赛,并特别设置了澳门赛道,总奖金高达3亿元;大赛有效报名参赛项目942个(其中按参赛项目地区分类,来自港澳台项目80个;按赛道分类,澳门赛道项目123个),其中芯耀辉科技有限公司“先进FinFET工艺高速接口IP研发”项目荣获特等奖,获得1亿元研发费资助,该项目核心团队来自于澳门大学模拟与混合信号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国家重点实验室。
下一步,我市将抓好《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在继续做好与澳门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基础上,积极与香港科学园、司南创新联盟等港澳机构接洽,研究推进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相关工作,推动珠港澳三地科技创新合作不断升级,吸引更多的港澳人才到大湾区创新创业。
二、关于出台力度更大的港澳创业政策的建议
我市认为,该建议对进一步降低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创业、工作、生活的成本和促进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税收优惠建议。港澳青年来珠海创业的,若符合珠海市实施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其在珠海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再给予优惠政策的建议,目前税收政策由国家层面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珠海市税务局作为基层税务部门,无权出台相关税收政策或优惠,但会积极向上级反馈相关政策建议。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和《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等规定,减轻港澳人士来粤创业就业的税收负担,支持港澳青年在珠海创业。
(二)关于办公场地优惠建议。2019年10月,横琴新区出台《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澳门青年在横琴创新创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19〕20号),对入驻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由政府主办的创新创业载体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按照“先交后补”的方式提供办公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补贴,以第一年80%、第二年60%、第三年40%的比例对办公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额予以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入孵条件和通过项目评审的港澳项目,支持其免费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入驻的创业团队可享受“零”租金、“零”物业管理费的优惠,并由基地提供系列创业服务。
(三)关于人才政策建议。2019年以来,我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创业。一是横琴新区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澳门青年在横琴创新创业的暂行办法》和《关于鼓励澳门企业在横琴跨境办公的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从资金扶持、平台搭建、人才奖励、创业环境优化等方面实施系列优惠政策,支持港澳青年在横琴创新创业。如在全国首创跨境办公运营模式,支持澳门企业和人才在横琴跨境办公,并给予办公场地租金和人才生活补贴。截至2021年3月底,横琴共有6个跨境办公试点楼宇,累计跨境办公企业220家,共计租赁面积约4.9万平方米。目前,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后专项扶持等政策全面覆盖到港澳人才并适度倾斜,2020年共计发放补贴16.53亿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横琴新区累计培育港澳青年创业项目613个,其中澳门项目524个,比2019年底增长142%。二是我市大力实施“珠海英才计划”港澳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对港澳项目优秀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三是制定出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3号),明确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同等享受《通知》规定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出台《关于印发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训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人社〔2019〕119号)和《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明确港澳居民同等享受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澳门居民在珠创业且在珠港澳银行获得个人贷款、创办小企业贷款的,可享受贴息贷款额度分别为最高30万元和300万元;对在珠海工作的港澳本科(学士)以上青年人才,且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按博士后50万元、博士25万元、硕士3.8万元、本科2.6万元的标准,给予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2020年以来,全市共发放港澳青年各项创业就业补贴931.96万元(其中人才住房补贴257.5万元,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补贴278万元,港澳基地房租及运营补贴268万元,港澳青年、大学生就业技能实践活动补贴10万元,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7.46万元,创业奖励和就业补贴111万元)。四是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引导珠澳两地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粤澳共享贷”,实现粤澳两地信用共享,缓解在内地澳资中小微企业创业融资难题。截至2021年3月末,共批复30户客户融资申请,涉及金额1.9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关于推动珠海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订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补贴办法,进一步加大促进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政策,推动金融机构为港澳初创项目提供更多资金支持,让港澳创业项目在内地“能发展”“发展好”。
三、关于设立专属港澳青年创业引导基金的建议
我市认为该建议有助于强化珠海吸引港澳项目的资金实力,吸引更多优秀的港澳青创项目入驻。目前,我市已设立规模5亿元的珠海市科技创业天使风险投资基金,该基金可对港澳青年创业项目进行资金支持。为鼓励澳门青年创新创业,澳门经济局、澳门科技发展基金、澳门文化产业基金均设立了专门的创业资助计划,但上述资助对象均仅限于澳门本地企业,对于澳门青年在内地创新创业的项目仍无法直接提供资助,已在横琴发展的优秀澳门青创项目,难以获得澳门特区政府的资金支持。横琴新区对获得澳门特区政府资助的澳门青创项目给予1:1配套资金扶持,同时正在联合澳门积极探索设立专门面向澳门青年、具有公益性质的创投基金。下一步,我市将研究借鉴深圳引进大湾区共同家园发展基金的经验,探讨在珠海设立子基金的可行性。
四、关于优化港澳青年生活配套的建议
我市认为该建议对于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和便利港澳创业青年交通往来极具价值。
(一)关于对符合要求的港澳创业青年合理放宽购房要求的建议。目前,我市出台了《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通过实物配租予以保障。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区域差异化的原则,加强在住房政策方面的研究和探索,进一步优化我市港澳居民的购房政策,满足港澳居民在珠置业要求。同时,修订《珠海经济特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保障范围,来珠海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人才将同等享受本地就业创业青年的公租房保障待遇。制定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筹集各类人才住房,为港澳创业青年营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关于促进跨境交通的建议。目前,在珠创业的澳门青年主要集中在横琴。为促进澳门青年来往横琴更加便利,我市将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配额总量增至10000个,新增允许年满18周岁的澳门居民申请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目前已累计向5254辆澳门机动车发放入出横琴资格,处于资格有效期内的澳门单牌车共4485辆。横琴口岸创新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模式,澳车北上管理办法已获公安部正式批复。同时,我市开通往返横琴与澳门的跨境通勤专线,为在横琴工作、生活的澳门企业员工和澳门居民提供便捷的跨境出行服务,每日往返琴澳共计26个班次,累计运载人员近12万人次。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升跨境交通便捷水平,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来我市创新创业。关于加快推进回乡证与内地第二代身份证持有人享受同样购票取票待遇的建议,我市将提交有关部门进行研究。
(三)关于港澳人士的社保政策建议。目前,来珠工作的港澳居民执行与本地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险参保政策。关于港澳人士的社保能灵活提取或适用范围能覆盖香港澳门的社保政策建议,根据现行管理体制,我市无权限制定这方面的政策规定,将积极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向上级反映,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