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侨德科技工业园项目施工图设计修改的公告
深圳市侨德实业有限公司对侨德科技工业园项目已批总平面图及施工图设计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侨德科技工业园位于光明高新产业园区西片区,宗地号:A608-0111,用地面积20485.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设计机构:北方设计研究院,出图日期:2009年10月。深圳市电子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具审图意见(深电修审字2009-124)。经审查,该项目主要修改内容为:
1、总图部分:工业园内建筑物总体角度调整。建筑单体尺寸及宿舍与厂房二层数做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由原设计55522.20平方米修改为55293.1平方米,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维持51210平方米不变,核增建筑面积基底面积由原设计***95.26平方米修改为6296.5平方米。园区内道路相应修改(详见附图)。
2、厂房一:(1)地下一层设备房将低压配电室跟变压器室位置互换,电缆沟及设备位置均做修改。(2)一层平面门廊增大,建筑基底面积由原设计2879.00平米增至3057.00平米。(3)建筑外立面修改,将建筑楼层板向外出挑增加空调机位及凸窗,出挑尺寸小于600按规范不计算建筑面积,各层平面图面积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不变。主入口雨篷形式修改。(4)建筑楼电梯、卫生间平面、建筑墙身大样和门窗详图均做相应修改。
3、厂房二:(1)因角度调整,建筑物通面宽、通进深尺寸均有减小,基地面积及核增一层架空面积相应修改,车间一、二层架空部分的位置和尺寸均有调整。(2)建筑物楼电梯、卫生间及相关前室重新布置,建筑物层高修改,因修改后建筑物超过32米,故增设消防电梯及相关设施。(3)建筑外立面修改,外墙内退增加空调机位。局部设8层,并将建筑物层高加高。(4)修改后本栋建筑计入规定容积率部分面积不变,核增一层架空面积改动。
4、宿舍:(1)因角度调整建筑物长度缩短,原核增一层绿化架空取消,建筑基底面积由1518.26平方米减至1361.5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1775.6平方米减至11700平方米。计入规定容积率部分面积不变。(2)建筑层高加高,层数由8层改为9层,建筑高度由30.94米增至36.34米。(3)三层以上宿舍加设空调机位,建筑外立面相应修改。建筑立面颜色改变。(4)建筑楼电梯、卫生间及前室重新布置。(5)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墙身大样、节点详图重新修改。节能重新计算。
公示时间为2010年2月6日至2010年2月25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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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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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德新总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