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开展深圳市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住建部、住建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于2017年7月至9月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根据住建部及住建厅工作要求,我市将集中开展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构自查(7月26日前)
各估价机构对本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于7月26前向市规划国土委报送填报的《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情况自查表》(***)。对存在挂靠行为的,于7月26日前向市规划国土委提出注销申请。以上材料各估价机构请递交到市不动产估价协会,由市不动产估价协会统一收集并转交市规划国土委。
二、集中检查(8月5日前)
市规划国土委及各管理局将联合市不动产估价协会开展集中检查,对以下三类问题进行重点核查:(一)群众举报线索;(二)近三年频繁办理变更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三)将本人同时持有的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在不同机构名下的人员。
对瞒报、存在证书挂靠且不主动整改的,以及为房地产估价师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记入信用档案。
三、抽查
市规划国土委和省住建厅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住建部工作要求,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房地产估价师进行核查。
受理证书挂靠问题举报电话:市规划国土委联系电话:83949675;市不动产估价协会联系电话:83785669转802。
特此通知。
***:《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情况自查表》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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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开展深圳市房地产通知.docx
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情况自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