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涉及重大民生项目的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根据《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2016年12月23日就《珠海绿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
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时。
地点:香洲区海城路3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15人)
(一)市民3人;
(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8人;
(三)法律界1人;
(四)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人;
(五)政府部门代表2人。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从2016年12月12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可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zhzgj.gov.cn/。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7日下午5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预定12月17日下午5点30分)。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梁刘勤,电话(传真):2228980。
电子邮箱: 262612328@qq.com。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