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机构核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近日,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食药监局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首批申请珠海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的两家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
考核组一行对两家机构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相适应的各项条件进行了审查,包括机构、场地、设施、人员资质、人证识别系统、监控设备、监控功能、数据保存能力等方面,该两家机构均通过了现场核查。接下来,等待省局公告核发资质。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是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管理模式的需要,促进我市食品行业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的举措。通过设置规范、加强管理来降低人为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对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市食药监局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要求,在前期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机构选址和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积极帮扶。接下来,将继续推广《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的施行,帮扶有意向申请培训、考试资质的机构达到要求条件。通过严格规范培训和考试机构的审核和管理,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及考试机构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确保机构的硬件配备、管理水平和培训考试的质量,让学员学有所得,在食品安全管理的岗位上发挥作用。
(2018.01.06刊登于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