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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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2018年7月16日至8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采纳市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在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 此次共收到1份反馈意见,来自电子邮件。
二、部分采纳情况
序号 | 具体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关于施行棚户区改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中应当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补偿标准可以创新改革,参照城市更新项目的标准执行 | 不采纳 | 棚改项目补偿标准与本文无关 |
感谢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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