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6年11月11日广州市增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邓堂皇、朱敏坚、刘水发、刘仲平、刘海林、张智东、陈德斌、温美仪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王智高、叶为民、朱英豪、麦愈强、闵文娣、黄青云、梁毅鹏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方方、朱宇鹏、陈国勇、陈浩潮、罗凯文、姚子良、梁周勤、曾卫国、温红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张国濠、赖瑞金、孙镜文、黄伯清、胡敦奇、肖义松、陈满森、吴镇熙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冯汝良、刘锦南、陈剑扬、郭汉勋、谢沐悦、雷映霞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张颂凡、陈松均、姚杨辉、徐荣水、黄水财、黄沛溪、蒋盛初、廖观钦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苏伯昌同志为增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任命李丽红、蒋碧玲、梁冰冰、韩丽雅、毛美清、梁振文、赖俊浩、李丽斐、黎灿锋、姚俊宇、周伟权、姚紫珊、廖凤连、石一娇、刘晓燕、王慧雯、赖远明同志为增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