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今年4月5日是我国民间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将有大量群众进行扫墓祭祖活动。为防范清明节期间辖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
镇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防范辖区森林防火事故发生,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正焕
常务副组长:董雄峰
副组长:潘智勇
成 员:曾永强、邹粤联、谢汝培、汤慧明、李仪达、邹云云、曾小军、曾志伍、黄剑辉、赵乾良、李育基、刘洁嫦、姚银敬、许志成、姚水前、列旭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办),主任姚伯仓,负责协助督促、指挥调度和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一)建立片、村区域管理工作责任制。以片、村为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制,各片及所属村负责做好本村区域范围的防火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防火安全的宣传发动工作,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确保辖区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二)加强林区守护工作。我镇划分郑田(塘头、岗尾)、麻车(增塘)、石湖(吓岗、谢屋)等三个林区,这三个林区是我镇重点森林火灾防御区。清明节期间,以上各村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抓安全生产干部为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要组建由村“两委”干部、合作社主任和治安联防队员为骨干的15人以上的扑火队,并安排人员守护林区,规劝群众注意拜祭用火。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辖区派出所以片区划分为基础,派出干警负责做好入山路口的巡查保卫工作,并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治安管理。
(四)加强辖区防火工作。各村要组建好防火巡查、扑火应急队伍,落实日常巡查和防火工作。不属林区的村也要教育群众在清明节期间祭祖时要自觉做好山林防火工作。
(五)加强护林员协管员管理。镇的护林员协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脱岗,要按照镇森林防火办的要求,加强林区巡查,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并做好祭祖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工作。
三、加强节假日值守工作
各村(居)要密切注意和掌握本村辖区的动态,及时报送防火工作情况,发生山林火灾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镇森林防火办(联系人:姚伯仓,联系电话:139****0102),并启动执行《石滩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听从石滩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统一调度和指挥,组织人员力量进行扑救,实现及早扑灭。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