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组织参加广东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2018年12月28日,广东省召开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增城设区级分会场,在区行政楼109会议室,区污普办主任曾鸿斌,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分管领导和区污普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污普办蒋宏奇主任传达了李干杰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的***精神,并总结了入户阶段全省的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省生态环境厅鲁修禄厅长发表了***,充分肯定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各地要坚持目标导向,聚焦数据质量,做好全过程控制,有力有序推进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力度,保障专项工作经费,保持普查队伍稳定,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为圆满完成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物质保障。
二是认真做好入户调查的收尾。要求各级普查机构积极做好入户调查查漏补缺,对新发现、以及搬迁、停产企业进行补充填报;根据相关统计信息对普查入户调查形成的基本单位名录进行校核比对,确保各类污染源不重不漏;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坐标补充采集工作并抽查核实。
三是进一步强化普查数据审核。要求各地市围绕“全面、真实、一致”目标要求,按照微观细核、中观比较、宏观把握的要求,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组织采取交叉审核、多部门联合会审、专家审核等多种形式,对普查数据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审核,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四是做好质量核查。要求各区县级普查机构按照部署组织开展入户调查阶段数据质量工作自查,省级和地市级普查机构组织做好质量核查工作。核查评估结果为“差”的地市,要按要求开展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核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整改,以高质量的标准迎接接下来的国家质量核查。
五是统筹谋划普查成果应用。要求各地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思维,对普查数据进行挖掘分析,统筹规划普查成果产出,形成“一套数”、“一张图”、“一套核算方法”,结合全省数字政府的建设、大数据平台建设,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会议强调,全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提高普查质量;认真做好数据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省视频会结束后,市环保局局长杨柳通报了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总结了入户阶段全省的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广州市马文田副市长发表了***,充分肯定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一是彻底排查调查对象。根据所监管企业信息,由环保部门逐一甄别筛选,核实确认并动态增补,彻底完成调查对象确定工作。
二是加强进度控制。定期统计每个区的调查进度情况,总体进度较慢、长时间进度停滞不前的区,要加强工作指导,找准问题,提高效率。同时逐步收集阶段成果,用于验证进度和开展市级质量控制工作。
三是完善质控体系。目前市级质控体系已经基本完善,但各区的质控体系还欠缺,各区环保部门要尽快进一步熟悉详查工作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充实质控团队,按要求完成区级调查质量控制。
四是同步实施风险管控。按照边调查、边应用、边风险管控的要求,针对调查发现的土壤污染风险高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五是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农业等部门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数据,整合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污染风险动态评估体系,建成广州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市视频会结束后,区污普办主任曾鸿斌局长充分肯定了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一)积极配合,抓好普查质量核查。
各镇街、开发区建环局要积极配合区污普办质控组抓好普查质量核查,有效提高我区的污染源普查质量。
(二)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各自辖区普查质量自查。
各镇街、开发区建环局要落实属地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主体责任,根据《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穗污普办〔2018〕89号)要求,抓好质量控制工作,对不纳入普查、不存在、关闭且无法联系填报主体等的问题企业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我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三)认真核实,按时间节点提交不纳入普查的佐证材料。
各镇街、开发区建环局要针对目前上报为关闭且无法联系填报主体的企业进行进一步核实。正常生产且属于普查范围的,务必要做好普查表的补填工作;企业能联系上填报主体的,应千方百计联系填报主体进行普查表的补填;对于无法联系填报主体或其他原因不属于普查范围的,应按要求准备好充分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