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民宅内从事生产加工散乱污场所的一封公开信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4日发表
各广大业主、经营单位:
根据《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穗环领导小组办〔2019〕296号)意见,民宅内从事生产加工的“散乱污”场所列入关停取缔。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番禺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番府办〔2019〕2号)的要求,我区正在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民宅内从事生产加工的“散乱污”场所关停取缔工作。请广大业主、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民宅内的一切生产加工行为,并清理拆除生产设备。逾期不整改的,政府部门将对该民宅内的生产加工场所实施强制停产,并严肃查处民宅业主的违法行为。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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