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统战部巴州区四突出四着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近年来,巴州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把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围绕“四突出四着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突出健全机制,着力夯实创建基础。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均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创建工作细则,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解决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制定民族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处理可能发生突出事件的倾向性问题。建立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分析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
突出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创建氛围。一是严格落实“三个纳入”。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民族工作意识,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两年来,举办民宗干部培训班2期,受训人员达200余人次。二是突出抓好集中宣传。全区连续5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开辟“民族团结专栏”、开展知识竞赛、举办文艺汇演等方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开展“七进”活动。按照“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的理念,积极动员各族群众深度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精心打造示范点3个,白马井社区被省民宗委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突出民生改善,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基础提升行动。结合精准扶贫,将全区农村散杂居少数民族家庭全部纳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整合少数民族散杂居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200余万元,建成入户路7.5公里,实施饮水工程3处,解决55户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行路难、饮水难问题。二是产业就业行动。依托川产道地中药材、优质果蔬、生态畜禽、优质粮油四大立区产业,采取“新型经营主体带、万元增收工程促、金融扶贫政策保”,支持农村少数民族家庭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入园务工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成少数民族产业示范基地2个。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强化***指导服务,近年累计为少数民族提供技能培训420余人次,帮助阿布杜拉买买提等落实经营摊位36个,成功打造“少数民族经营一条街”。三是扶危解困行动。认真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对少数民族予以一定优惠和适当照顾。截至目前,全区46名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累计提供临时救助120人次,帮助住房困难户解决住(租)房问题达100余起。
突出服务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区、乡、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实行民宗、公安、民政、工商、司法等部门联动服务,组建协管员队伍20人,建立“少数民族之家”3个,对少数民族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管理。二是创新服务模式。依托社会网格化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对全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台账,推行 “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的“三个三”工作法(强化沟通,做到“来源地清、暂住地址清、职业清”;强化联系,“每周一次电话联系、每月一次见面联系、每年一次座谈联系”;强化服务,做到就业困难、手续办理、生活困难必帮),妥善解决就业、就学、就医、居住证发放等方面问题。三是保障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平等权利与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划定区域作为回民公墓,解决在巴所有回民的后顾之忧。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依托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及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各类法律援助,近年来累计提供法律援助24人次,成功追讨工薪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