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档案局巴中市档案馆关于征集脱贫攻坚史料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讲好脱贫攻坚故事”的指示要求,记录好脱贫攻坚历史,全面展示巴中革命老区“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扶贫精神和脱贫摘帽、致富奔康的发展成就,特向社会公开征集脱贫攻坚史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1986年)以来,反映巴中市(地区)、区县、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及个人脱贫攻坚奋斗历程的相关史料。
二、征集内容
主要征集文件资料、实物、图片、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文艺作品等,包含以下内容:1.反映各个时期贫困面貌及状况的史料;2.反映决战贫困的过程和工作场景的史料;3.反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精神面貌的史料;4.反映创造并发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扶贫精神的人和事的史料;5.反映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巴山新居、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变化、产业发展、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发展的史料;6.在脱贫攻坚进程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的史料;7.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史料;8.其他具有独特价值与意义的史料。
三、征集要求
(一)图片类史料需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没有版权纠纷并标注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音频、视频等史料必须真实准确,并附背景资料。
(二)实物类史料必须具有故事性和代表性,附文字说明材料,具有展陈、馆藏价值。
四、征集形式
(一)无偿捐赠。因公履职保存的相关史料无偿捐赠;鼓励其他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捐赠。市档案馆统一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荣誉证书,捐赠者对捐赠的资料有优先利用权。
(二)代为保管。史料所有权人有交付档案机构代为保存意愿的,市档案馆可无偿代为保管。代为保管期间,市档案馆在不损坏史料的前提下,经本人同意可以对其予以利用。
(三)复制仿制。对不愿将脱贫攻坚史料原件捐赠的收藏者,经得本人同意,复制仿制后归还原件。
(四)有偿购买。对保存价值较大的相关史料,所有权人有出卖意向的,可由相关专家评估价格后按程序购买。
五、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提供脱贫攻坚史料线索和资料,凡符合征集要求的,可随时以面谈、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
联 系 人:罗 鸣 电子邮箱:609310384@qq.com
联系电话:0827-5232970 139****6169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白云台文苑街91号
邮 编:636000
巴中市档案局 巴中市档案馆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