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做到四个明确
巴中市高度重视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2007-2008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了“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考核机构。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经委、财政、人事、农业、统计、环保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及专家组。二是明确考核形式。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将采取数据核查、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三是明确考核程序。由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统一对各县(区)进行科技进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各地科技工作特色和成效,择优向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推荐2007—2008年度科技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四是明确考核时间。5月25日前,各县(区)对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进行自查总结;6月5日前,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对县(区)科技进步工作进行考核;6月10日前,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对各县(区)科技进步考核材料、考核结果上报省科技厅;7月10日前,做好迎接省科技厅对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