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4批建筑企业申请变更资质初审意见
(公示期: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参照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1年3月28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
??备注: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 联系地址:渠县天星街道庆丰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818-7328939
??邮编:635200
??***: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9日
***:
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 ||||
(公示期: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8日) | ||||
(联系电话:0818-7328939)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四川正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增施工劳务 | 拟同意 | |
2 | 四川锦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增施工劳务 | 拟同意 | |
3 | 四川初晴派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增模板脚手架、施工劳务 | 拟同意 | |
4 | 四川南旺轩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增模板脚手架、施工劳务 | 拟同意 | |
5 | 达州鼎和劳务有限公司 | 新增施工劳务 | 拟同意 |
审核:庞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