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安局举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会
6月1日,宣汉县公安局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会。县政府办副主任、县道安办主任陈欢,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瑛出席会议,县局督考推办、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和18个派出所分管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和交管民警参加了会议。
陈欢同志指出,我县清溪“4.16“交通事故的发生,说明了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仍存在薄弱短板,全县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他要求:一是认清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复杂性、严峻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使命,维护一方平安;二是充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着力抓好重点车辆管理和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规范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县道安办和县公安局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月进行考核通报,推动各乡镇和部门交通管理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
李瑛副局长要求:一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仔细记录,吸收消化,切实掌握交通管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落实责任,严格管理。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落实和勤务落实,特巡警大队要重点抓好城市“缓堵保畅”工作,派出所要重点抓好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各警种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人、涉牌涉证、非法改装、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力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三要强化宣传,规范执法。特巡警要结合“四城同创”加强市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交通志愿者活动。派出所要强化农村群众和中小学生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民警执勤执法时要做到规范、文明,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引起涉警舆情。
随后,县局交警大队就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交通违法查缉和处理程序等业务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