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检查五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实施,防止出现脱管和漏管现象, 7月16日,区检察院到五山司法所检查2014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
检查组采取听、查、看、座谈等形式进行检查,认真核对五山司法所2014年上半年来所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具体情况,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其中对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日常教育、外出请假、管理措施和档案管理等环节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均建立了一人一档,各种法律文书、谈话记录、***记录等一应俱全,所有矫正对象都做到了在家有记录、外出有报告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我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要树立两个典型:对服从管理,表现好的矫正对象要按法律程序给以减刑,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对不服从管理,不按时报到的矫正对象要按法律程序进行警告、建议治安处罚,仍不服从管理的建议收监。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五山司法所组织全所干警进行讨论,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五山司法所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