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速调速结——冼村司法所两天内成功调解一起非因公死亡抚恤纠纷
非因公死亡抚恤案件之所以难于调解,缘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抚恤待遇与死者家属期望值差距过大,死者家属往往要求企业在法定抚恤待遇基础上再给付一定数额的抚慰金。而这部分抚慰金在法律上缺乏可参照的具体标准,给付情况各有差异。在调解过程中,若双方对抚慰金额互不相让,易造成僵持或对峙局面,从而加大调解难度,使案件久拖不决。所以,要做到速调速结,必须掌控并引导纠纷双方协商的节奏。
2014年10月13日,高德置业员工陆某在高德置业工地坠楼身亡,公安机关开具了排除他杀的死亡证明,死者家属与高德置业公司均认定该项事实,而对抚慰金数额有异议。2014年10月22日,双方前来冼村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死者家属称应参照工伤标准给付赔偿金,而高德置地不予认可,双方就抚慰金的数额相持不下。调解人员意识到,丧亲之痛是死者家属提出高额抚慰金的缘由,便给予死者家属足够空间宣泄悲痛、稳定情绪、理性面对纠纷。另一方面,调解人员也说服高德置业代表要站在死者家属的立场上倾听和回应,引导对方理性思考,为达成一致寻找平衡点。经过几轮协商,双方终于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书。此次调解仅用时一天半即达到化解双方矛盾的目的,让逝者安息、家属得到安抚。(冼村街 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