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委托开展天河区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总体行动方案课题的公告
为了推进我区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工作,现遴选1家单位开展《天河区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总体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1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具有政府行动方案研究、编制和咨询类项目相关经验,并且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具有较强的研究人员团队。
三、委托事项内容、进度、质量要求、验收规则等
(一)委托事项内容
研究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基本规范、精神和要求,明确天河区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方向、目标、内容、路径,并按要求编制出《行动方案》。
(二)进度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行动方案》的调研和初稿。2018年1月完成《行动方案》任务。
(三)质量要求:达到天河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公室的要求。
(四)验收:受托单位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报告,需根据委托方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经专家组评审验收。
有关验收的标准和评分方式另拟,纳入双方委托合同文本。
(五)有意参与编写工作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含联系方式、研究工作经验简介)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四、编制经费
本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15万元以内。具体委托费用以评标小组评审意见为准。
五、材料提交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请于2017年11月21日17:30时前交至天河区科工信局(广州市天府路1号2号楼11楼,邮政编码:510***0)。
六、咨询
联系人:匡莹,电话:020-38622897,星期一至五8:30-11:30、14:00-17:30。
七、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相关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