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天河区凤凰山西坑茶场林分改造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天河区凤凰山西坑茶场林分改造工程现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天河区农林水利局决定公开选择监理单位为上述工程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凤凰山西坑茶场林分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20-3862227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凤凰山森林公园西坑茶场;
四、工程规模:1047亩。
五、工程概算:15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招标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办法对该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协调等相关工作。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0 年8月10-16日9:30—16:30(周六、日除外)。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农林水利局3009室(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大院2号楼3009室)
十、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市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工程监理资质;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部门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4、投标人2007年7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独招标且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造林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地)原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工程资料。
十二、其他说明:
1、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为正式投标人;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取消投标资格。
3、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选择办法:招标单位组织审定小组负责审定报名单位名单,核查资料真实性后进行公开摇珠,选定本项目监理单位。
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2010年8 月9日